这次和各位介绍下,武汉积分落户的减分政策,有需要通过积分落户的朋友可以来看看具体规定。更多有关武汉落户的信息,欢迎直接通过本站查看。

积分落户减分政策

积分入户指标体系由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申请人总积分 = 加分指标积分之和 - 减分指标积分的累计积分。

加分指标中单项指标内的各项积分不重复计算,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。

积分入户减分指标及分值,按照下列规定确定:

(一)欠税。截至申请之日为止,申请人仍欠税的,扣减 20分;

(二)失信。被列入“失信被执行人”的,每条扣减 60 分;

(三)行政拘留。5 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,每条扣减 60 分;

(四)刑事犯罪。10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,每条扣减 150分。

注意

有下列情形的,不予为其办理积分入户:

1、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;

2、申请人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的。

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凡提供虚假或者伪造证明材料的,取消当年积分入户申请资格,并在此后 5年内不予受理其积分入户申请,已经入户的,予以注销。